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大队持续开展医疗机构严格管理和公共场所专项执法巡查

更新时间: 2021-12-13 15:55   来源:执法局琼山分局  作者:琼山区  阅读次数:

 

       当前正值我省秋冬季旅游旺季,入岛旅游、过冬人群增多,增加了辖区内发生输入性疫情的风险。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从严从紧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我局积极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执法巡查。

一、对医疗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巡查

 

 

       行政执法人员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行政执法人员向医疗机构发放《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落实及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


 

       检查口腔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质、消毒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置行为。

二、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执法巡查

 

         重点检查辖区公共场所健康码和行程码登记、人员测温、口罩佩戴、场所日常消毒、防疫物资储配、通风系统清洁维护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卫生检测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与保洁等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空气检测报告、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卫生管理档案建立、卫生消毒设施配备和运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更换和索证及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公共场所经营者发放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操作指引。要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时刻将疫情防控和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卫生管理制度,人员聚集区域和重点区域、高频率使用区域等要加大消毒频次,公共用品用具实行“一客一换一消毒”,保洁用具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录入者: 琼山区 ]

主办: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0898-65884012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70001
琼ICP备19003581号-1 琼公网安备46010702000115号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