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

更新时间: 2020-10-30 16:04   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  作者:琼山区  阅读次数:
    26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下称“《方案》”)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办。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海南按照“首创性、已实施、集成式、效果好”原则,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最突出、最紧迫、最难啃的改革问题,制定了18项制度集成创新行动任务,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难点、堵点、痛点。


      根据《方案》,海南将围绕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推动全方位、大力度、高层次的制度集成创新,初步建立高效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国际竞争力的财税体系、高效运转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体系、安全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营商环境和社会治理水平接近国内一流水平,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改善,更好吸引全世界投资者和优秀人才来海南投资兴业。

       据介绍,《方案》将海南2020年至2022年制度集成创新行动任务分为了十八项,具体分别是:

       (一) 党政机关的设置、职能权限、管理方式等制度集成创新。

       原则上按照“一类事情由一个部门管理”实施大部门制改革,构建功能全、机构简、效率高的行政管理体系。在改革布局上坚持党政机构设置相统一,在事权配置上坚持能放则放,在机构职能整合优化上坚持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相统筹,在深化大部门制改革上坚持与专项配套改革相统筹,在严控行政管理成本上坚持编内与编外相统筹,在改革组织实施上坚持积极推进与风险防控相统筹。分步骤分阶段精简党政机构,逐步建立完善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需求的行政管理服务架构。加快党政机关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形成“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的高效精准的公共管理与服务机制。

       (二) 法治化的制度集成创新。

       加快构建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核心,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和特区立法权,加强贸易投资、产业促进、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立法。加快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创新。紧扣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需求,进一步开放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领域。建设全岛同城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

       (三) 贸易自由便利的制度集成创新。

       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促进跨境贸易各要素的自由便捷流动,逐步推进区域性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高标准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围绕“一线”加速放开、“二线”逐步管住的要求,分步骤分阶段建立适应全岛封关运作的监管制度体系。在货物贸易领域形成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有效配置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在服务贸易领域形成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破除服务贸易壁垒。

       (四) 精简行政许可、深化“极简审批”的制度集成创新。

       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要求,全面推广适用“极简审批”,加快推进项目审批落地。推行“标准地”制度、“告知承诺”制度,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推行“特别极简审批”。探索赋予省直相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可以自行决定调整为告知承诺制的权限和实施流程。

       (五) 投资自由便利的制度集成创新。

       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强化产权保护,保障公平竞争,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通过编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试点合格假定监管模式、推行以公告承诺和优化程序为主的注销便利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优化对外投资管理,逐步扩大对外投资范围。

       (六) 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集成创新。

       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结合溯源分析成果,坚持对标国内外一流地区,构建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指标全面、指向明确、横向可比、全省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促使各市县、各部门对标先进,营造你追我赶的营商环境良性竞争氛围。

       (七) 资金自由便利流动的制度集成创新。

       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资本项目完全可自由兑换,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升金融服务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探索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综合监管试点,全面提高监管效率,更好防范金融风险。构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改革创新制度。

       (八) 人员进出自由便利的制度集成创新。

       在人才评价、引进、使用、培养、服务、保障上大胆创新,建立与国际接轨、有中国特色、体现海南特点的人才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完善人员出入境、工作、停居留便利化政策。针对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和停居留政策,提供更快捷便利的人才服务保障。

       (九) 运输来往自由便利的制度集成创新。

       实施高度自由便利的运输政策,创新民航行业管理体制和空域管理体制,通过建设“中国洋浦港”船籍港、推进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构建船旗国特殊监管政策等,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和航空枢纽。

       (十) 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制度集成创新。

       在确保数据流动安全可控前提下,围绕“智慧海南”建设,扩大增值电信业务、数据跨境传输等领域开放,创新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数据传输便利性,实现数据充分汇聚,培育发展数字经济。

       (十一)重点园区的制度集成创新。

       以洋浦经济开发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江东新区等11个重点园区为重要发展平台,在产业导入、项目落地、人才服务、管理体制等方面,建立一整套从招商、企业入园登记到产业发展的标准化、全链条服务体系,发挥好先行区、试验田作用。

       (十二)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强化用海用地等要素保障的制度集成创新。

       以“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为目标,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实施保障体系,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土地、海洋等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

       (十三)社会治理的制度集成创新。

       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大力推进综治中心、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四位一体”新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工作现代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基层民主协商机制,赋予行业组织更大自主权。

       (十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制度集成创新。

       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推进低碳能源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开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十五)财税体制改革的制度集成创新。

       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制度体系,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推进简化税制改革。

       (十六)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集成创新。

       面向国际大市场,加快海南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不断增强竞争力、创新力、抗风险能力。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由传统的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健全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机构,深化经营性国资集中统一监管,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十七)督查、考核、评估、容错纠错等抓落实的制度集成创新。

       创新狠抓改革推进、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的督促检查追责机制,营造担当实干、狠抓落实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的内生动力,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十八)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制度集成创新。

       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和化解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金融、网络和数据安全、人员流动、公共卫生、生态安全、意识形态等重点领域面临的风险,构建安全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

       《方案》指出,省内各市县、各部门要坚持省委、省政府对制度集成创新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推进制度集成创新的体制机制,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省委组织部将制定出台制度集成创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各市县、各部门制度集成创新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与各责任单位一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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