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创新药品落地应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更新时间: 2024-01-22 10:32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海南省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海南日报海口1月17日讯 (记者 马珂)1月17日,《海南省支持创新药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据悉,2024年1月1日起,已有503个药品(包括国家医保谈判药品399个、国家医保竞价药品33个、国谈转乙类药品71个)纳入我省“双通道”管理,加快创新药品在我省的落地应用,大大降低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据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自贸港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今年1月5日省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海南省支持创新药械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完善创新药械价格形成机制。通过建立新批准创新药械进入市场的首发价格形成机制、优化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和转归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企业在采购平台自主议价等措施,按照创新药械价格由市场决定的原则,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完成创新药械价格形成机制。

推进真实世界数据医保创新应用。通过制定支持创新药械的真实世界数据医保应用指导原则和技术标准、对通过真实世界数据开展创新药械评价的优先用于医保战略购买决策、加快把特许药品在乐城先行使用形成的真实世界数据作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参考、构建基于医保数据标准化和结构化并适用于创新药械医保准入评价的真实世界数据库等措施,支持对创新药械医保决策应用。

加快创新药械进入临床应用。通过支持创新药械直接挂网采购、优先通过现有价格项目兼容方式支持药械创新应用、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速度、支持数字疗法产业和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创新药械不受医疗机构考核限制等措施,提高创新药械进入临床应用的速度。

根据《若干措施》,我省将主动服务,对医药企业开展国家医保谈判准入政策辅导,支持创新药参与国家谈判和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通过强化真实世界数据医保创新应用手段,积极推进创新药械和技术的及时纳保;通过建立多方共担的支付机制,为人民群众用上更优的创新医药产品提供有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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