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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9316743-5-05/2021-08380 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琼山区三门坡镇 成文日期: 2021-02-01
名  称: 关于建立三门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02-01
文  号: 三党〔2021〕10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关于建立三门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中共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委员会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三门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根据区信访工作联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特建立三门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中共三门坡镇委员会             三门坡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党政办              202121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创新社会治理和加强平安建设,充分发挥各村居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根据《信访条例》和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我镇特制定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三门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将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是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议事协调机制。镇委书记对本地区的信访工作负总责,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和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设立牵头召集人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召集人由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担任;成员由纪委副书记、党政办公室主任、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国土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各村居(社区)书记等组成。

三门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设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中心(简称信访工作中心),信访工作中心办公室设在社会综合治理服务办公室,由信访办主任兼任信访工作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兼任信访工作中心副主任,一名综治干部负责信访工作中心日常事务。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职责

(一)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牵头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部分有关成员参加,并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二)贯彻落实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负责属地信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督导各部门、各村居(社区)完成信访工作任务;创新“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拌查化解活动,协调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会商、会办工作;研究分析信访形势,对涉及信访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信访部门要积极与政法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合力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及社管平台建设等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南”,为自贸港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政法部门要积极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四)信访工作中心负责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上级和同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承办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会务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三门坡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协调有序、运转顺畅、高效便民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形成整合资源、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根据(琼政字[2020]170号)文件要求和《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建立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

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的主要任务是:督促检查信访负责单位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突出问题的办理情况,督导信访办公室、各村居抓好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的处置。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和完善当地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情民意,密切干群关系,树立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制度

(一)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每周安排接待来访群众。接待群众来访的情况,做好记录、归档工作,并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妥善处理,限时办结。

(二)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镇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镇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三)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到各村居进行一次走访。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基层情况,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下访情况,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归档、备案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领导干部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三)对各类信访矛盾,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首办责任制,依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努力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四)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按照相关政策,依据现行法规,及时妥善处理,努力实现“事要解决”。

四、工作方法

(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

1、实施包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

2、狠抓落实。要把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努力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

(二)领导干部定期下访

1、督促检查。到各村居督促检查上级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带案督查。对重点疑难信访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督查,推动信访问题的及时处理。

3、座谈走访,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以及走访群众,听取反映、了解情况、宣传政策。

4、调查研究。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查原因、找答案,提出改进工作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三门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协调有序、运转顺畅、高效便民的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形成整合资源、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决定建立三门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三门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是会商处理全镇范围内信访突出问题议事决策机制,坚持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第三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三门坡镇党委书记。三门坡镇党委副书记、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担任召集人,由镇党政办公室安排会议地点。

 

第二章 议事机构及人员

 

第一条、联席会议议事单位人员为三门坡镇党委书记、三门坡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纪委副书记、党政办公室主任、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国土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各村居(社区)书记等组成。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向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委托其他负责人代为出席。

第二条根据议题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区领导、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

 

第二章 议事内容

 

第一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三门坡镇信访工作中的信访事项。主要包括:(1)对重点、重复信访件展开重点讨论,重点解决。(2)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3)有关信访工作重要决策制定,包括重要文件出台、改革创新举措的论证等;(4)其他需要共同协商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凡属部门职权明确、责任清晰,立足本部门、本层次可以解决的工作,不列为联席会议议题。

 

第三章 议事程序

 

第一条、联席会议原则上于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下午召开。若遇节假日或者其他重大活动影响,则顺延一周召开。召集人因故不能召集会议的,应委托其他负责人代为召集。

第二条、为保证议事效率,议事单位原则上应提前三天将拟会商议题及需参会的其他人员通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应提前两天将拟会商议题告知各议事单位及参会人员。

第三条、遇有重大突发信访件时,议事单位认为需立即召开联席会议的,可立即通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召集人临时召集会议进行紧急会商。

第四条、原则上联席会议需所有议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委托负责人)参加方可召开,具体议题由提出单位进行解释说明,一般事项超过三分之二参会人员同意为通过。涉及改革创新重大决策的,应征求专家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并获得所有议事单位同意方为通过。虽经充分协商,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在会议材料中注明各方意见,并说明意见不被采纳的理由,必要时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

第五条、会议决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整理,以联席会议纪要方式印发各议事单位。

 

第四章 决议执行

 

第一条、联席会议决议一经形成,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决议安排相互配合支持,积极推进落实。

第二条、联席会议办公室跟进督促决议事项落实情况,并定期向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 本议事规则由三门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修订、完善。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三门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构

 

牵头召集人

周海峰(镇委书记)

王江(镇委副书记镇长

 

 

 

 

 

 

 

 

叶子龙(镇派出所所长)

何和展(镇纪委副书记)

符  金(镇社会服务中心主任李元任(镇司法所所长)

王和平(镇党政办主任)

陈闻文(镇综治办主任

符  斌 (镇信访办主任)

刘富青(信访工作专职人员)

明占伟(镇国土所负责人

蔡  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张   翔(镇规划所负责人)

黄世武庆丰社区党支部书记邓  军谭新社区党支部书记)

黄守平龙马村党支部书记)


 

 

 

袁锡功乐来村党支部书记) 陈益安友爱村党支部书记) 黄守富美城村党支部书记) 易昌栋谭文村支部书记)

梁定忠龙盘村党支部书记) 周经能新德村党支部书记) 蒙美兴谷桥村党支部书记) 蔡泽望文蛟村党支部书记)

符传杰清泉村党支部书记)

张运云文岭村党支部书记)

苏文江红明居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太芬晨光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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