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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9316743-5-05/2020-10348 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琼山区三门坡镇 成文日期: 2020-09-18
名  称: 三门坡镇建立“巷长制”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方案 发文日期: 2020-09-18
文  号: 三府﹝2020﹞200号 主 题 词: 人居环境
时 效 性:


三门坡镇建立“巷长制”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方案

三门坡镇建立“巷长制”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根据《琼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山府〔2019〕76 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按照十五个村居,每月评选出三个好的村居、通报三个差的村居,每个村居自选评比三个好的自然村、三个差的自然村,每个自然村评选出三户文明卫生户,授予红旗表彰,评选后三名农户,给予黄旗通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4.13讲话、中央12号文件决策部署,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建设具有海口特色、田园风光、宜居宜业、民富村美的农民幸福美好新家园,打造海南自贸港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治理,规划先行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突出特色的原则;坚持建管并重,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的原则;坚持村民主体地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互相促进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在全镇村(居)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乡村卫生净化、道路硬化、村道亮化、环境绿化、房屋美化建设。全镇农村居民住房、村庄道路、饮水、照明、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出行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基本实现“干净、整洁、见绿”,乡村公厕“不湿、不臭、不挤”, 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初见成效,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和乡村旅游度假区。

四、重点任务实施

明确村居“两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所有行政村开展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和实施。将是否制定、修订和实施村规民约纳入“两委”考核制度。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实行自然村、队卫生“巷长制”及党员责任区制度。每个自然村每10户或15户由一名户长负责,巷长每月补贴100元,从各村居经费中列支。同时自然村、队划出一片党员责任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一)整治环境脏乱差

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全面清理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沟渠内、村庄周边积存的建筑垃圾和生产生活垃圾,按照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区处理的模式,全面做好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严防将垃圾扔在庭院周围或倒在路边、田边、河边。集中清理公路边、沟渠边、田地边、树林边、院落边、房前屋后的柴草杂物,做到统一堆放、统一建设、分类管理,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全面落实村庄保洁制度,镇党委、镇政府、村两委班子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要督促村级保洁员发挥好作用,定期组织清扫公共场所、农村公厕,经常性检查村民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落实好奖罚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二)禁止家禽散养

对小散畜禽养殖农户加强技术指导,将散养的鸡、鸭、鹅等家禽圈养,犬等家畜进行拴养。划定适当区域集中养殖。(圈养不能在整治区域及主干道进行,不能影响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否则视为无主处理
   (三)清理烂院危房、残垣断壁和整治房前屋后乱堆放     

组织村两委班子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加大对村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墙体、残垣断壁和乱搭乱建建筑物的整治力度。镇、村(居)二级联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采取有效方式拆除占道、私搭乱建等违章建筑,清理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塌房烂院。加大对农村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等整治力度,尽量将柴草统一规范堆放到村外,确需堆放在村内的,在村内适宜位置柴草固定堆放点并码放整齐,杜绝乱堆现象的发生。

(四)休闲点养护

1、自觉维护休闲点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烟蒂、及其他杂物。

2、自觉爱护休闲点公共设施,严禁乱刻、乱画、乱张贴以及其他损坏休闲点等行为。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村委会批准,不得在休闲点范围内从事任何文体、娱乐、宣传、经营等活动。

4、未经村委会批准,严禁在休闲点内张贴及悬挂任何广告标语宣传条幅。

5、严禁在休闲点进行酗酒、喧闹、打架斗殴、以及其它从事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6、休闲点养护由村委会负责。养护资金纳入村委会经费中。

(五)禁止焚烧秸秆及垃圾

1、是在思想上充分认识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性,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焚烧秸秆垃圾工作,主动采取措施,杜绝秸秆垃圾焚烧行为发生,积极宣传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做到秸秆焚烧危害家喻户晓。

2、是全镇广大群众在行动上积极投身禁止焚烧秸秆垃圾活动中来,不仅带头拒绝焚烧秸秆垃圾,还要主动监督、主动制止他人焚烧秸秆垃圾,人人争做环境保护模范。对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垃圾的人和事,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共同构筑禁止秸秆垃圾焚烧的坚固防线。

3、推广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和基料化利用技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以沼气化、饲料化等资源化利用为主要方向,加快推进可降解地膜应用试验和试点示范,扶持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建设,提升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全面改善农业生产环境。

(六)水体整治

对乡村河塘沟渠、排水沟等水域周边堆积物及水面漂浮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统一收运处理;对乡镇、村庄内污染严重的池塘、沟渠清淤治理,疏通排水,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防止肥料、农药、畜禽及水产养殖粪污和农村生活污水进入池塘、水库、水池,使农村的水更干净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置清理收集的淤泥等污染物,结合非洲猪瘟防控扑杀点和无害化处理点,落实好消毒等各项防治措施,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在水体污染严重区域,镇计生办、镇农业办、镇环卫站等直相关单位要抓紧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从根本上改善水质环境。

(七)建房报建

“多规合一”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实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覆盖。严格执行农村住房“逢建必报”制度,做好村庄风貌管控。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形成依规有序建设机制。

五、督导和评比考核

(一)开展"美丽乡村我的家,农村环境红黑榜卫生评比" 

镇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镇环卫站、镇农业办联合开展"美丽乡村我的家,农村环境卫生评比",制定评比方案,每月各村(居)对自然村进行评比,得分前三名的自然村授予红旗表彰,得分后三名自然村给予黄旗通报,各自然村得分前三户授予红旗表彰,得分后三户给予黄旗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形成你追我赶争当卫生先锋的良好局面。评比可采取聘请第三方的方式进行,所需经费专项列支。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评比情况层层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对实施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屡次排名靠后的村(居),要启动问责。

(二)督导

以实地督导、会议督导、通报督导为主要形式,镇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督导组和镇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农村环境人居环境整治组开展联合督导,镇计生办、镇环卫站、镇农业办就三清一改开展暗访,并形成报告通报全镇。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责任明确的组织领导机制。

各村居书记要高度重视、切实贯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村居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居要深刻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承担任务,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协调各项工作,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强大合力,确保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

(二)建立严格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和配套政策,保持对农村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严防死灰复燃。实施网格化监管,加强对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保障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健全社会化多元投入机制,推进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各专项资金。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推行第三方治理模式,多渠道筹措投入资金。

(四)建立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体系,发动志愿者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运用电视、广播、纸媒、网络、微博、微信载体,以正面报道与典型案件曝光相结合,广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建立完善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考核与问责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达标的责任追究,对因决策失误或失职渎职等造成影响的进行问责。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村居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居实际情况,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梳理整治项目清单,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

(七)本试行方案先在龙马村委会全村委会试点,其他村居选择三个村民小组实施。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8日

附件“美丽乡村,我的家”农村环境卫生评分工作实施方案

 三门坡镇“美丽乡村,我的家”农村环境卫生评分工作实施方案

一、评选标准

(一)文明卫生村”评选标准

1.定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移风易俗、道德风尚良好。有固定的群众文化活动阵地,有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墙体标语和固定的宣传栏或宣传橱窗;

2.制定和推行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规范村民行为;

3.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有固定的卫生知识宣传栏,做到卫生科普知识进村入户;

4.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开展治理“四害”滋生和灭鼠活动,蚊蝇鼠蟑危害得到消除;

5.畜禽粪污和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有效,田间废品得到清理,畜禽圈养,无露天粪坑;

6.村庄公共场所、村民房前屋后无垃圾乱倒、无杂物乱堆、无污水乱流、无明显枯枝落叶堆积、无废弃塑料垃圾等现象,庭院、房前屋后干净整洁;

7.乡村道路干净整洁,公路、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污染现象;

8.江河、海岸、水库、沟渠、村塘水面无垃圾和飘浮物,岸坡干净,饮用水源地无垃圾堆放场;

9.设有固定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管理到位,周边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无垃圾桶满溢现象。

(二)“文明卫生户”评选标准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2.家庭关系融洽,尊老爱幼,家庭成员宽容谦让,互敬互爱。邻里和睦,团结友善,互谅互助;

3.积极参加各类环保行动,讲究生活卫生。不乱扔杂物,不乱写乱画;

4.门前、墙侧无垃圾、污物,无乱倒乱放现象。房前屋后院内植树、栽花、种草。无乱搭乱建现象;

5.院内地面平整清洁,农用、日用品摆放合理,无杂草杂物,环境整洁美观;

6.已进行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无蚊蝇鼠蟑等寄生虫,达到粪便无害化处理。

二、方案实施

(一)评选时间

2020年10月份开始,每月进行考评。

(二)评选范围

镇所辖行政村的自然村和农户。

(三)评选机构

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村级卫生评选领导小组:镇选派人员、乡村振兴工作队、“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乡贤会。

(四) 评选流程

1.“文明卫生村”评选

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每个自然村的实际情况,由村级卫生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考评,根据考评得分由高到低排名,评选出前3名自然村作为村级“文明卫生村”并授予红旗进行表彰,后3名自然村给予黄旗进行通报。

2.“文明卫生户”评选

以自然村为单位,由村民小组、村级卫生评选领导小组进行考评,根据考评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各自然村得分前三户授予红旗表彰,得分后三户给予黄旗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形成你追我赶争当卫生先锋的良好局面。

 

 

 

 

 

 

 

 

 

 

“美丽乡村,我的家”评分细则

文明卫生村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式

扣分标准

得分

1

建设精神文明

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移风易俗、道德风尚良好。有固定的群众文化活动阵地,有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墙体标语和固定的宣传栏或宣传橱窗

10

走访、查看

无固定的群众文化活动阵地,扣5分;无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墙体标语,扣5分;无固定的宣传栏或宣传橱窗扣5分

 

2

制定村规民约

制定和推行村规民约,在村内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村规民约宣传栏或宣传橱窗

10

未制定村规民约,扣5分;未在村内宣传栏或宣传橱窗设置村规民约,扣5分

 

3

组织健康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有固定的卫生知识宣传栏

10

未组织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扣5分;无固定的卫生知识宣传栏,扣5分

 

4

环境卫生大扫除

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开展治理“四害”滋生和灭鼠活动,蚊蝇鼠蟑危害得到消除

10

未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扣5分;未定期开展治理“四害”,扣5分

 

5

畜禽粪污和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

畜禽粪污和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有效,田间废品得到清理,畜禽圈养,无露天粪坑;

10

田间有废品,每处扣1分;畜禽乱撒乱跑,每只扣0.5分;露天粪坑,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6

公共环境

村庄公共场所、村民房前屋后无垃圾乱倒、无杂物乱堆、无污水乱流、无明显枯枝落叶堆积、无废弃塑料垃圾等现象,庭院、房前屋后干净整洁

30

有零星垃圾,每处扣1分;成片或成堆垃圾、枯枝落叶,每处扣2分;杂物乱堆、污水乱流,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7

乡村道路干净整洁,公路、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污染现象

有零星垃圾,每处扣1分;成片或成堆垃圾,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8

水域保洁

江河、海岸、水库、沟渠、村塘水面无垃圾和飘浮物,岸坡干净,饮用水源地无垃圾堆放场

10

有零星垃圾,每处扣1分;成片或成堆垃圾,每处扣2分;有垃圾堆放场,每处扣10分;扣完为止

 

9

垃圾收运

垃圾收集点、转运站管理到位

10

无固定垃圾收集点扣10分;有垃圾收集点但管理不到位,存在垃圾不入桶或满溢的扣5分

 

文明卫生户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式

扣分标准

得分

1

参与文明卫生建设

积极参与村内组织的文明卫生大清扫和建设活动

10

走访、查看、调查

未参与,扣10分

 

2

包环境卫生

门前、墙侧、庭院、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垃圾乱丢乱倒乱放现象

20

每个垃圾扣1分;每袋垃圾扣5分;扣完为止

 

3

包容貌秩序

农用品、日用品摆放合理,无乱搭乱建现象

10

有乱摆乱放,每处扣2分;有乱搭乱建,扣5分;扣完为止

 

4

无畜禽散养行为

10

有畜禽散养行为,每只扣2分;扣完为止

 

5

房前屋后墙体、构筑物整洁美观,无乱涂乱画,无残垣断壁

5

有乱涂乱画,每处扣1分;有残垣断壁,扣5分;扣完为止

 

6

地面平整无坑洼、无开裂

5

地面有坑洼或开裂,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7

包绿化管理

房前屋后庭院有绿化

10

房前屋后庭院未进行绿化,扣10分

 

8

房前屋后院内无杂草

10

每1㎡杂草扣2分;扣完为止

 

9

厕所改造

建设无害化污水处理厕所,民宅周边无露天粪坑、无粪污或污水乱排、无化粪池渗漏

20

未建设无害化污水处理厕所,扣5分;有露天粪坑,扣5分;有粪污或污水乱排,扣5分;化粪池渗漏,扣5分

 

备注:下列情况不能评报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众性上访事件;(越级上访)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不孝顺老人的;

6.治安处罚、刑事犯罪有记录和判刑的;

7.恶意欠款的,银行贷款未还通告的;

8.上村委大院无理取闹惹事的;

9.乱占村集体土地,不交承包费的;

10.阻挠村内建设,劝阻不听造成停工的;

11.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

12.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

13.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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