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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9316743-5/2022-04362 分类: 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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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琼山区甲子镇海丰村委会昌头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勘测设计单位比选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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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琼山区甲子镇海丰村委会昌头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勘测设计单位比选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2年琼山区甲子镇海丰村委会昌头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业主单位: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

2.项目建设内容:根据《海口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10年内未实施相关土地整治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类政府投资项目的地块可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在甲子镇海丰村委会昌头洋建设1050亩高标准农田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按2500元计算,项目计划共投入262.5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招标范围:担任上述项目的勘测设计工作。

五、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单位员工,且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信用查询情况: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查询没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比选办法

1.按1:3的比例公开比选,比选材料不足3家的视为无效。

2.比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一家单位承担该项目工作,未入选的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七、报名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31日前(9:00-17:00正常工作时间)将以下资料递交至甲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可采取邮寄方式递交,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递交的资料顺序如下:

1.报价函(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条件所涉及到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在2个文件袋内。将报价函单独封装,其余材料一同封装。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2022年琼山区甲子镇海丰村委会昌头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标人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金          电话:18089873313

特此公告。

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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