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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9316743-5-27/2023-02432 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名  称: 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极简审批工作机制 发文日期: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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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低风险社会投资项目极简审批工作机制

1、对研判为低风险的社会投资项目,实行信用等级审批工作机制,可享受容缺承诺和提速审批服务。

审批服务过程中着重审查信用等级情况,对信用等级为红档的企业,适用“容缺后补”及“告知承诺”,并提速审批;对信用等级为橙档的企业,适用“容缺后补”及“告知承诺”;对信用等级为黑档的企业,不适用“容缺后补”及“告知承诺”,办结时限以承诺办结时限为准。

2、优化审批流程。把统一办理阶段多个审批事项,整合

成一个审批事项。对能够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

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取消“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部门之间协作审查,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方案预审通知书》内部审查材料,作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之一;对建设工程验收的事项,不在分别验收,建设单位可在省工改系统上提出联合验收申请,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规划、消防、人防、档案、国家安全等业务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验收工作,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3、容缺后补工作机制: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者申请材料欠缺的审批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审批部门可容缺后补,先予受理,经审查后颁发相关许可证件。审批部门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并要求申请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补正全部材料。若申请人未能履约践诺,则按法定程序撤销证照。

4、证照共享工作机制:审批部门对能够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但可以要求申请人予以确认;申请人认为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提取的材料与实际不符的,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为申请材料。

5、根据《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1.0 版)》文件精神,对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简易项目、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等 3 类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3 类项目)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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