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事项
(一)公开范围
1、琼山区民政局主要职能;
2、琼山区民政局机构设置;
3、下属事业单位;
4、局领导职责分工;
5、规范性文件;
6、政务公开;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事项。
下列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3、民政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民政政务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查询人当面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如遇特殊原因,则最迟在信息产生后3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部门:琼山区民政局
办公室办公地址:琼山区文庄路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65895365(传真)
电子邮箱:qsqmz03j@163.com
二、公开程序
(一)提出申请
1、填写《琼山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发送至qsqmz03j@163.com。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相关证件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二)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本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收费与减免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机关政务公开办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本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标准按国家标准制定。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