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畅通和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根据中央、省、市、区的工作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倾听民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坚持有访必接、有接必果的要求,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镇领导干部接访制度。
一、由镇委、镇政府班子各成员实行每月轮流值班接访,接访地点设在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具体事宜由镇信访联席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
二、值班领导要认真处理当天群众来信,根据来信内容,按“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解决。
三、值班领导要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做好来访登记,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与诉求,对提出的诉求,能够解答的及时解答,并及时交有关职能单位办理,涉及重要问题和疑难问题,要以书面报告形式批转相关部门和领导解决。
四、发生突发、异常、重大的群体上访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协助上级部门按照“宜散不宜聚”的原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共同做好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五、要特别重视初访问题,努力控制越级上访,力求减少重复上访。凡事接访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六、由镇信访联席办做好统计、综合分析、接访资料、处理情况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在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前,按照接访领导分管工作范围,由镇信访联席办通过公告栏等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接访时间、地点、程序。
八、接访领导按照公告的时间、地点接待上访群众,面对面地与群众交流,现场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遇有特殊情况,接访领导可随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接访。
九、对于领导公开接访日受理的信访事项,实行责任分解,初访由谁接,就由谁负责协调或转办、督办。对于不属工作分管范围的信访事项可转由具体分管领导处理,由信访联席办负责跟踪协调、督办到底。
十、凡领导接访的案件,由镇信访联席办负责督查处理,有关部门认真协助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责任部门的办理结果要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接访领导,有关材料同时报镇信访联席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