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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9316743-5-29/2015-05321 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5-01-05
名  称: 海口市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岗位责任制 发文日期: 2015-01-05
文  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海口市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是指机关在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机关内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所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的工作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的一种工作制度。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政、国有资金基础管理、财务和会计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三、 按照镇政府确定的职能、职责等规定,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设置岗位,因岗设人,并保持相对稳定。

四、 岗位责任人负责处理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完成好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岗位责任人落实本岗位职责情况,与个人年终考核挂钩。 

五、岗位责任人因为工作上的失误、渎职,造成工作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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