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策
索 引 号: 69316743-5-30/2015-05364 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琼山区国兴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5-01-15
名  称: 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发文日期: 2015-01-15
文  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到2011年,我省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均参加新农保的,不用缴费,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参加新农保缴费后达到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 65200923  




扫码浏览
    相关稿件

主办: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0898-65884012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70001
琼ICP备19003581号-1 琼公网安备46010702000115号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