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核查、筛选并分类处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及附属生活设施,依法规范“一户一宅”认定标准及流程,关注民生,确切解决“农宅违建“身份问题,请各图斑点农户(省图斑点位)按以下提示提供相关依认定材料,多谢合作:
1.“一户一宅”情况核查表(原件);
2.全体户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核对原件并交复印件)、经济成员身份及土地来源证明;
3.图斑地类统计表(国土局琼山分局负责提供)
4.建房人及房屋正面照片(建房人站在房屋面前拍照);
5.提供用地时间(建设时间)说明材料;
6.承诺书(由建房人对一户一宅情况的承诺);
7.建房人及户成员如有土地证,提交土地证复印件或用地建房的其他有效材料(核对原件并交复印件)。
请各图斑点农户自本提示之日起五天内持上述依认定材料到本辖区镇(街道)或本村(居)委会办理窗口申请办理“一户一宅”认定;逾期未申请办理的,区“两违”整治办将列入违建范畴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特此提醒!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