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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9316743-5-33/2018-12848 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琼山区滨江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8-09-30
名  称: 经济适用住房申办(初审) 发文日期: 2018-09-30
文  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经济适用住房申办(初审)

海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所属大项名称

经济适用住房申办(初审)

大项编号

46010700ZB-XK-0002-BJ0

事项名称

经济适用住房申办(初审)

小项编号(大项编码+4位序号)

 

部门名称

滨江街道办事处

实施主体性质

被委托方

办理时间

(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40号二楼便民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65908639

监督电话

12345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  其他权力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即办件□

联办机构

街道办、社区居委会

通办范围

运行系统

市级

数量限制

□    

行使层级

乡级

权限划分

初审、批准

行使内容

初审、批准

能否网上支付

□      

能否预约办理

□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在线办理链http://wssp.haikou.gov.cn

能否物流快递

 (由申办人自费)否

设定依据

序号

依据名称

依据类型

(法律、法规、规章)

条款具体内容

1

《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73号第四条

 

法规

 第四条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海口市美兰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海口市美兰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相关工作。

 

2

《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73号第十六条

 

法规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包括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二)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家庭收入标准

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包括各类经济实体、其他组织)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二)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家庭收入标准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    R

是否需要专家参与现场勘验

□     

是否需要其他部门配合

□         

前置条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类型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法律依据

(逐项列明)

纸质材料份数和规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是否必备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是否邮寄材料备查

1

申请表格

海口市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批服务表

网上下载或窗口领取

《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73号第十六条

 

一份(A4)

按照表格说明用钢笔或黑色水笔如实填写,字体工整,内容完整。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格式及内容的要求

2

证照

身份证

申请人提供

《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73号第十六条

 

一份(A4)

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格式及内容的要求

3

证照

户口本

申请人提供

《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73号第十六条

 

一份(A4)

非本地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格式及内容的要求

4

证明

家庭收入证明

申请人提供

《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73号第十六条

 

一份(A4)

如实提供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格式及内容的要求

5

证照

其它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

《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73号第十六条

 

一份(A4)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户口不属本市主城区常住城镇户口的,还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及申请人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的证明材料。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格式及内容的要求

办理时限

(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

承诺时限

5

服务对象

法人

 

个人

其他

 

收费情况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金额或标准(单位:元)          

收费的文件依据名称及具体条款

收费性质

备注

 

 

办理结果

结果类型

结果名称

有效期

其它

经济适用住房申办(初审)审批表

 

中介服务

序号

中介名称

提供业务

联系方式

1

流程图
类型

详见流程图附件

是否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否□ (注明未进驻原因)

办理流程

环节编号

环节名称

承办部门

承办内容

办理时限
(天)

备注

1

初审

住保办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审批意见。

5个工作日

 

2

批准

民政办

上报或是退回

5个工作日

流程人员对应表

环节名称

姓名

性别

部门

职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备注

初审

胡正蕊

住保办

科员

65908639

 

 

批准

胡正蕊

住保办

科员

65908639

 

常见问题

序号

问题名称

问题解释

1

公示时间

(需要公示的)

10天

填表单位:滨江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填表时间:2018年916
填表人:何荣菊                                 联系电话:65958610     邮箱:fczz168 @126.com
目录管理机构审核:                              复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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