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琼山福稻粮食烘干厂配套设施奖补项目申报的公告
根据《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琼山区粮食作物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方案>和<海口市琼山区粮食作物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口市琼山区粮食作物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琼山福稻粮食烘干厂配套设施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琼山福稻粮食烘干厂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奖补申报起止时间
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5日。
三、奖补资金支持方向
征集的项目须围绕《海口市琼山区粮食作物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具体如下:
(一)项目内容:计划建设采用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环保节能烘干设备,24小时连续运作,可以烘干约150吨,为稻谷集中上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地点:红旗镇;
(三)建设周期:2022-2024年;
(四)市级奖补资金:125万元;
(五)支持方式: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主要用于琼山福稻粮食烘干厂配套设施购置及安装,含干谷仓、闸门、提升机、输送机、卸粮车、风机、叉车、地磅、配套电器五金及其他设备等,原则上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 补助金额不超过125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经营场所;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项目内容及支持方向要求;
(三)申报主体近一年(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没有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征信、行政处罚、安全事故、偷漏税等);
(四)所承担的各级财政扶持项目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等;
(五)本次奖补仅支持一家主体,如有多家符合要求,进行择优选取。如条件相同则根据报名时间先后顺序进行选择。
五、项目审核
项目征集结束后,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征集结果,公示入围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等信息,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不再给予反馈。
六、申报材料
(一)提交近一年(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0日)信用记录情况、营业执照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一式贰份,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提交一式叁份的建设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三)提交一式壹份的企业需配套资金承诺函;(见附件2);
(四)提交一式叁份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七、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须将纸质材料送至“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1号琼山区机关办公大楼4楼420室”,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3日(报名时间以接收材料登记时间为准),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息、网上、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逾期或在非工作时间申报无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女士;电话:0898-65860661。
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海口市琼山区粮食作物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奖补申报表
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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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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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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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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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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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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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入(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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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补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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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
(可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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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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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附件2
承 诺 函
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
为更好地推进海口市琼山区粮食作物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工作,我司承诺:
1.企业依法注册,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商业或法律纠纷。
2.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准确、真实、完整有效;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3.申报单位及法人承诺本项目没有重复申报财政资金,无骗取财政资金,无刻意夸大投资规模。
4.所申报项目建设期限内配套不低于相关文件要求的企业需配套资金。
5.项目立项之日的近一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申报单位及法人承诺近1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近一年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项目而进行的必要检查。
7.申报单位及法人承诺项目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中的资金用途、建设内容等组织实施。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项目单位(盖章):
企业法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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