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海南省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更新时间: 2023-12-01 20:17   来源:琼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琼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从2024年1月1日起,我省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可参加工伤保险。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社保中心近日联合印发《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作出新规定,试行期2年。

对这三类特定从业人群,我省将为他们系上工伤保险“安全带”。

何为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

《办法》提出,在海南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愿为本单位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那么,什么是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

《办法》界定:实习生指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高职专科学校、高职本科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或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业事业单位进行6个月至12个月岗位实习的学生。

见习人员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的离校3年内未就业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我省16岁至24岁未就业青年。

超龄从业人员,即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从业人员。

参加工伤保险有哪些程序?

根据《办法》,按照参保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用人单位为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持三方实习协议、见习协议、用人协议以及参保人员花名册等,到用人单位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缴费基数上,《办法》规定,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均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按照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和单位浮动费率执行。

在续签或停保上,《办法》分类列举:一是三方实习协议、见习协议、用人协议期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办理停止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手续。二是需要续签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协议期满未办理停保或续签协议手续的,工伤保险关系自动失效,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予以退还。

在工种行业上,《办法》指出:建筑施工项目和基层快递网点的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建筑施工项目和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不得为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如何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

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如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怎么办?

《办法》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参考工伤保险缴费记录及三方实习协议、见习协议、用人协议等开展工伤认定,不要求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这也将大大降低“跑证明”的成本。

伤残鉴定方面有哪些情形?《办法》列举了三种:

一是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发伤残津贴,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是原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从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继续享受原待遇,不再发放伤残津贴,原待遇低于应享受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是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其实习期、见习期、协议期结束后,其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怎样保障工伤保险待遇?

保险,既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更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适用法规,《办法》这样“划重点”:一是参加工伤保险的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之外的相关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与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按照双方约定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对于服务机制,《办法》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优化经办流程、完善信息系统,对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在系统内分别单独进行标识,根据三方实习协议、见习协议、用人协议确定参保有效期并录入系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对于丧葬补助和抚恤,《办法》尊重当事方的选择: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和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条件的,由工伤人员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要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惠及更多特定群体,切实保障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求,促进我省工伤保险制度高质量发展。”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转载自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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