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更新时间: 2023-10-17 21:26   来源:琼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琼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政策依据: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财社规[2021]14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 [2022]14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经办规程有关问题的复函》(琼人发函[2023]31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口市政务管理局关于优化调整部分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业务办理层级及实施主体的通知》(海人社发[2022]242号)规定。

申请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女40岁以上、男 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低收入家庭劳动力是指我省农村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的劳动力。


零就业家庭是指我省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二)完全失地农民需提供完全失地证明;

(三)随军家属需提供随军家属证明。

申请流程:

一、申请

线上:申请人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

(https://wssp.hainan.gov.cn),首页“搜索”栏输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选择办理地区(常住地街道或乡镇)一线上办理根据要求完成线上申请程序.

线下:申请人可按照常住地原则,在所在地镇 (街)政务服务部门(政务大厅) 提交申请。


二、受理

各镇(街)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政务服务办公室)、查看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咨询电话:

琼山区政务服务中心:0898-65813500

琼山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0898-6587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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