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区龙塘镇人民政府:
根据海口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海财农[2018]9558号)及海口市琼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拨2019年提前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函(琼山扶办[2019]1号)的请示,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16万元下达你镇用于产业发展。此项资金,请相应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类05款。
上述指标待2019年预算指标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和省政府办印发的《海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6]324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监督局电话:0898-65874984 监督电话:12317
附件:1.海财农[2018]9558号
2.琼山扶办函[2019]1号
3.资金分配表
4.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表
5.绩效目标申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琼山区财政局
2019年1月17日
海口市琼山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7日印发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发展资金)项目表.xlsx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琼山财农〔2019〕18号附件.pdf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琼山财农〔2019〕18号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