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做好迎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各项工作,现将《三门坡镇迎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5日
三门坡镇迎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做好迎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各项工作,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的通知》(琼厅字 [2020] 36号)、《海口市迎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方案》、《琼山区迎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此次百日大督察迎检工作,成立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迎接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江 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海燕 镇人大主席
何启飞 镇委副书记
谢昌武 常务副镇长
蔡汝轩 副镇长
陈闻文 镇委委员
王进德 镇委委员
林道红 人大副主席 、谷桥村委会书记
冯 亮 镇纪委书记
文 丹 主任科员
陈 坚 副主任科员
俞少妹 副主任科员
何和展 镇纪委副书记
成员:苏文江 红明居委会书记
黄世武 庆丰社区书记
邓 军 谭新社区书记
黄守平 龙马村书记
袁锡功 乐来村书记
陈益安 友爱村书记
黄守富 美城村书记
易昌栋 谭文村书记
梁定忠 龙盘村书记
周经能 新德村书记
蔡泽望 文蛟村书记
符传杰 清泉村书记
张运云 文岭村书记
张泰芬 晨光村书记
王和平 党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站,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镇督察迎检工作,定期调度督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办公室主任:蔡汝轩 副镇长
成 员:周惠芳 镇环保站干部
曾 晔 镇环保网格员
陈海慧 镇环保网格员
二、督察迎检分工
根据《琼山区迎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工作方案》提到的8大类项督察内容,对督察整改台帐等迎检材料进行以下分工: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中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情况。
责任领导:蔡汝轩、吴多龙、各驻村领导、各村居书记;
牵头单位:镇环保站、党政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居、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的镇相关单位;
(二)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责任领导:蔡汝轩;
牵头单位:镇环保站;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相关单位;
(三)海洋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涉及我区水产养殖禁养区退养工作)
责任领导:蔡汝轩;
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水利站、镇环保站、镇财务办。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责任领导:蔡汝轩;
牵头单位:镇环保站;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相关单位。
(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建设落实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工作作风,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机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新官理旧账”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责任领导:蔡汝轩;
牵头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
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相关单位。
(六)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办理情况。
领导批示:责任领导:吴多龙;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环保站、镇相关单位;
媒体曝光、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责任领导:蔡汝轩、文丹;牵头单位:镇环保站、镇信访办;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相关单位。
(七)推进全面禁塑、垃圾分类、清洁能源汽车、装配式建筑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先导性项目建设情况。
全面禁塑:责任领导:蔡汝轩;牵头单位:镇环保站,责任单位:各村居;
垃圾分类:责任领导:谢昌武;牵头单位:京玉公司;责任单位:各村居;
装配式建筑:责任领导:林道红;牵头单位:镇规划所;责任单位:各村居、镇国土所。
(八)生活垃圾处理、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产养殖污染、矿山整治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气代柴薪、六大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暨违规别墅清理整治以及违规填海、削山、围湖、擅改规划搞房地产问题排查整治等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短板问题工作推进情况。
生活垃圾处理:责任领导:谢昌武;牵头单位:京玉公司;责任单位:各村居;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责任领导:蔡汝轩;牵头单位:镇水利站;责任单位:红明居、庆丰社区、谭新社区、谭文村委会;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责任领导:蔡汝轩;牵头单位:镇环保站;责任单位:各村居;
水产养殖污染:责任领导:蔡汝轩;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居、镇环保站、镇城管中队、镇水利站、镇财务办;
矿山整治修复:责任领导:林道红;牵头单位:镇国土所;责任单位:各村居;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领导:蔡汝轩;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居;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领导:蔡汝轩;牵头单位:镇环保站;责任单位:各村居、镇水利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务办;
六大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责任领导:蔡汝轩;牵头单位:镇环保站;责任单位:各村居;
违规别墅清理整治:责任领导:林道红、吴多龙;牵头单位:镇规划所、镇城管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
削山、围湖、擅改规划搞房地产问题排查整治:责任领导:林道红;牵头单位:镇国土所;责任单位:镇规划所、各村居;
各牵头单位按照镇迎接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方案要求,认真梳理牵头事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总相关佐证材料备查;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于7月10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领导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抓好相应督察内容的迎检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迎检工作,根据牵头事项分工,进一步梳理牵头事项内容,对尚未开展的督察事项抓紧研究部署,尽快落实,对已落实开展的事项做好台帐收集整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要配合提供相关督察事项台帐。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对接市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督察专项小组,配合做好进驻准备工作,对于省督察专项小组提出的督察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每周形成我镇督察迎检工作简报、每半个月形成我镇督察迎检工作报告上报镇政府。
(四)督察期间,省督察专项小组移交的督察整改事项及媒体曝光、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要第一时间开展整改,立行立改,确保督察结束前完成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督察整改事项进展。
(五)督察期间,发现有未及时办理省督察专项小组移交整改事项、整改过程存在敷衍了事、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省督察专项小组移交的责任追究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镇纪委提请问责处分。
(六)督察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省里关于海口市的督察反馈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督察整改方案,并做好相关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