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 元宵节期间综合保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 2021-02-22 16:12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

元宵节期间综合保障实施方案

为做好 2021 年元宵节期间综合保障工作,确保我区工作稳定有序,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原则,深入细致做好元宵节期间综合保障工作,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元宵佳节。

二、组织领导

  长:陈宗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局长)

副组长:符策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正科级干部)

张厚元(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大队正科级干部)

员:吴清洲(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海龙(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余来洲(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松(巡查机动行政执法大队临时负责人)

符树日(府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临时负责人)

郑重壮(凤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临时负责人)

军(滨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临时负责人)

肖家强(国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临时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秩序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吴清洲兼任。

三、队伍组建

(一)5 支街道疫情防控纠察队伍(其中府城街道 2 支):

由卫生健康大队派 15 名队员,自然资源大队派 10 名队员组建。 由卫生健康大队牵头,指定带队组长。

(二)2 支机动组:市容大队、巡查机动大队各派出 10

队员组建机动组,并分别指定带队组长。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确保元宵节前、中、后的街面及铺面周边的卫生整治,清理路面、人行道上的障碍物、占道经营行为等,配合相关单位开展三车及街面上流浪乞讨人员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巡查机动行政执法大队,府城街道、凤翔街道、

滨江街道、国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二)元宵节下午 3 点开始对重点路段停放在人行道的电动车进行引导和清理。牵头单位:巡查机动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府城街道、凤翔街道、滨江街道、国兴街道综合

行政执法中队。

(三)2 25 日前完成对主城区高空悬挂物及广告牌等进行全面检查。

牵头单位:巡查机动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府城街道、凤翔街道、滨江街道、国兴街道综合政执法中队。

(四)2 25 日前完成排查主城区内燃气销售点的安全销售检查。

牵头单位: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府城街道、凤翔街道、滨江街道、国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五)2 25 日前完成拆除三角公园南门双创宣传栏

责任单位:府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六)保障元宵当天三角公园南、北门和公厕门畅通

责任单位:府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七)做好烟花爆竹禁燃巡查管控工作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巡查机动行政执法大队,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府城街道、凤翔街道、滨江街道、国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八)做好元宵当天疫情防控工作,组建 5 支街道疫情防控纠察队,及时疏散聚集人员,对不戴口罩人员进行劝导,对巡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区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的,现场立即处置,如出现重大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报送大队负责人,由大队负责人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牵头单位: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保障工作任务上,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各岗位执勤人员的任务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

(二)执勤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在执勤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统一穿着春秋执勤服、戴大盖帽,佩戴工作牌,戴口罩,各街道疫情防控纠察队带队组长要携带手持高音喇叭(高音喇叭统一到局办公室领取)。

(三)上岗时间为 2 26 18:00(具体时间以当天区有关通知为准),各单位到岗后将执勤人员到位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集中强调各小组负责的任务目标、纪律等事项。保障工作结束时间由区总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单位必须在接到现场指挥部通知后方可撤离岗位。

(四)各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接收指令后行动要及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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