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治理 要求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举报电话

更新时间: 2021-03-18 11:37   来源:  作者:琼山区  阅读次数:
     海口网3月17日消息   17日,海口网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海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要求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学生欺凌专项治理报告制度,并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本市县、本学校学生欺凌 责任督学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健全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协调机制,组织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会商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对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汇总有关情况后,于每月10日前向海南省教育厅书面报告;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各市教育局要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省教育厅电话报告,并及时跟进、书面报告后续处置情况。

同时,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本市县、本学校学生欺凌举报电话。学校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应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误解或质疑,同时要依法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

据悉,海南省教育厅将把防范中小学生欺凌治理工作纳入2021年度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各市县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落实对学校常态化督导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清单,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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