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海口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2-10-26 12:36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学校:

  《海口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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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25

    

海口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方案

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激发办学活力,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切实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意见》(海府办〔202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共享区域教育资源创新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工作目标

按照“示范引领、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优质学校为教育集团总校,分批组建教育集团,培育一批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社会认可的优质学校。年内基本形成集团管理共融、高效课堂共建、教科研同步、课程建设见形、人力与教学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年内集团化办学成效明显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2025年,力争培育30个教育集团全市纳入集团化办学管理的中小学校占比达到50%

三、实施时间

2022年9月-2025年8月。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协同发展。建立集团干部互派、教师互培、教研互助、资源互享、文化互融,携手打造责任共担、合作共赢、优质共享、文化共兴的集团共同体。

(二)坚持多元发展。寻求机遇主动发展,形成生生有发展、师师有成长、校校有进步、集团有特色的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和而不同的多元发展格局。

(三)坚持内涵发展。通过办学理念升华、发展规划共商、教育生态共营、校园文化共建、特色课程共生等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办学品质,形成特色教育集团品牌。

(四)坚持开放发展。各集团坚持开放包容,加强区域内各集团相互交流合作、市内外名师名校联通,促进先进教学理念、方法、资源互补共享,全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五、主要举措

(一)加强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将党建工作贯穿集团化办学的全过程。充分发挥集团内学校各级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加强教育集团党建、思政、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推动集团化办学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育人质量上取得良好成效。

(二)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集团规章制度,明晰集团内各学校的职责,健全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教育集团运行原则上3年为一周期。

(三)优化办学机制。教育集团实行市(区)教育局党组领导下的总校长负责制。总校长负责集团管理,定期召开教育集团专题会议,对集团的发展规划、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部署。成员校接受集团总校的管理。

(四)实现双向交流。优化人员集团内干部教师双向交流任职任教,时间至少满1年。集团总校发挥人才资源和办学优势,选派干部到成员校担任执行校长,负责成员校全面工作,适当增派人员协助管理;派优秀教师到成员校任教并指导教研教学工作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到成员校进行教学指导。成员校分批派出管理人员、学科教师到校跟岗学习,提升成员校教师学科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教育集团可根据相关规定通过临聘教师等形式合理补充教师,保障教育教学需要。

(五)实现资源共建共享。集团总校指导成员校完善学校发展规划和校内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在办学理念、管理制度、课程资源、教学安排、集体备课、联合教研、教师培训、招生管理、考试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研学实践、艺体活动、教育信息化等方面实现共建共享。尊重集团内各成员校的历史、地理环境、人文环境和现有的办学特色,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和内生动力。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9月)

组建10个教育集团挂牌运作。集团总校、成员校保留原校名,加挂教育集团校牌(校牌名称:集团总校全称+教育集团)各教育集团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举措,有序推进集团化办学各项工作,确保目标如期实现。

20229月组建10个教育集团

1.海南华侨中学教育集团

总校:海南华侨中学

成员校海口市海联中学、海口市龙桥学校

2.海口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

总校:海口市第一中学

成员校海口市石山中学海口市永兴中学

3.海口市琼山中学教育集团

总校:海口市琼山中学

成员校海口市琼山区龙塘中学海口市琼山区云龙初级中学

4.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教育集团

总校: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

成员校:海口市琼华小学、海口市龙华小学城南校区

5.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教育集团

总校: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

成员校海口市新埠中心小学、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中心小学

6.海口市港湾小学教育集团

总校:海口市港湾小学

成员校海口市琼山第十小学海口市琼山第十小学

7.海口市第二十七小学教育集团

总校:海口市第二十七小学

成员校:海口市永庄小学、海口市永兴中心小学

8.海口市海燕小学教育集团

总校:海口市海燕小学

成员校海口市高坡小学、海口市苍西小学

9.海口市琼山椰博小学教育集团

总校:海口市琼山椰博小学

成员校海口市琼山第九小学海口市琼山第十二小学

10.海口市英才小学教育集团

总校:海口市英才小学

成员校海口市第三十四小学海口市演丰中心小学

(二)推进阶段(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

继续组建一批教育集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2023年9月组建10个教育集团20249月2025年8月,根据海口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再组建10个教育集团。建立教育集团动态管理机制对教育集团科学合理调整,成员校适时加入或退出教育集团。定期开展专项研讨、交流展示、督导评估等活动,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推广典型经验,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25年9月至12月)

深入总结分析我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凝炼集团化办学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我市教育集团可持续发展,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集团化办学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优质学位供给,推动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准施策,形成合力教育加强对集团化办学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区政府要落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强化保障,积极推进。、财政、人社等部门积极协调解决集团化办学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突破政策瓶颈,加大支持力度集团总校要担起集团管理责任,确保取得效。

(二)提供专业支撑。市教育局、市研训院成立集团化办学工作组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发挥业务优势整合市内外各种资源,负责指导集团学校的联合教研与科研活动、内涵发展重点关注集团成员学校的办学理念、教学管理、骨干教师培养、行政与教师交流等工作。

(三)完善督导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集团化办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逐步完善教育集团督导评估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过程性督导与评估对各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进行督导考核,并通报督导结果。督导结果作为督政、督学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每年对教育集团的组织管理、资源共享、经费使用、队伍建设、质量提升、特色发展、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核,每三年对教育集团办学成效进行总体评估。对集团化办学表现优异、成效显著的教育集团,授予海口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先进单位称号;凡是未按时启动、不按要求推进集团办学的将实时更换牵头学校,不积极参与集团办学的成员学校直接扣该成员学校的过程考核分,并全市通报。根据三年集团化办学考核总分,对连续两年排名末位且办学成效不明显的教育集团予以通报批评,并不得在下一轮集团化办学中牵头组建教育集团。集团总校科学制定集团内部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每年对成员校办学成效和集团内双向交流任职任教人员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可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干部任用、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对在集团化办学改革中表现突出的校长、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四)加强经费保障。市、区财政负责保障集团化办学经费每年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拨付集团总校办学经费80万元区级财政每年每校拨付集团成员校办学经费40万元集团总校负责集团化办学经费的统筹使用用于支持打造品牌、培育文化、提升品质和集团内部学校管理、教师培训及聘请专家、教学教研活动、差旅报销、劳务补贴、奖励等集团总校长和总校派出人员劳务费标准如下:总校长每年6万元(税前,下同)派出人员担任成员校校长(执行校长)每年4万元其他派出人员每年2万元,由成员校发放。工作时间不足1年部分按月折算。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对集团化办学推进举措和成效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基础教育改革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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