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关于遴选社区教育示范基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场所修缮及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用品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有序推进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社区教育示范基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场所修缮及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用品采购项目实施,计划选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遴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社区教育示范基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场所修缮及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琼山区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场所修缮及购置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用品等。
(三)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社区教育示范基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场所修缮及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用品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代理工作。包括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招标业务咨询及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等一系列规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四)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为100万,其中a包为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社区教育示范基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场所修缮 70万,b包为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用品采购30万。(报价费用应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对a、b包分别进行报价,以《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为计费基准,按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有效区间为0至20%(含),下浮率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作无效处理)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至完成全部约定工作为止。
(六)服务范围和标准、要求
1.服务范围: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社区教育示范基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场所修缮及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用品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代理工作,包括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招标业务咨询及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等一系列规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2.服务标准和要求
(1)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委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组织招标工作。
(2)为委托单位提供完成招标采购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①负责依法依规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等招标代理工作;②提供与招投标相关的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3)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廉洁自律原则做好本项目有关的招标采购工作。
二、参选人资格条件
(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显示的截图时间需为报名后、提交参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
证明材料: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遴选办法
遴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申请文件,针对公司资质、业绩经验、社会信用、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1家。参选人报名不足3家的,则重新发布遴选公告。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申请文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日期等,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每页加盖公章,且材料密封;
(二)参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6日(8:30-12:00,14:00-17:30);
(三)参选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选申请文件现场送达至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中山南路80号(琼山区教育局办公楼七楼708办公室);
(四)逾期不予受理。
五、遴选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老师 ;电话:13648662276。
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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