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府办〔2026〕4号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6-04-16 16:40   来源: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的区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王家强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兼管旅游、文化、体育、文物保护、审计工作。

分管区旅文局(区文物局)、区审计局。

严凡骅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能源、统计、财政、协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三防”、抢险救灾方面工作,统筹重点项目、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滨江棚改二期、夏瑶棚改二期、红城湖棚改、大英山周边路网、土地房屋征收及征收遗留项目、土地纠纷调处方面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工作。

分管区发改委(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数据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地震局)、区征收服务中心。

联系琼山税务、琼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市资规局琼山分局、气象、供电驻军工作。

副区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群众团体方面工作。

分管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族事务局。

联系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侨联、统战工作。

曾小娟副区长:负责营商环境、教育方面工作。

分管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教育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副区长:负责档案、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技、工业、通信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区档案局)、区科工信局(区外国专家局)、区卫健委(区医疗保障局、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国资局

联系科协、机关事务管理文联、红十字会电信、烟草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区旅文局(区文物局)工作。

区长:负责司法商务、招商引资、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园林、主城区环境卫生、市政维修管理)、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土地卫片执法方面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区商务局(区总部经济办公室)、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管理局、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

联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琼山大队信访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工商联、燃气工作。

副区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务、生态环境、七镇两居环境卫生、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非粮化、保供稳价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建局(区房屋征收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水务局(区河长制办公室)、区林业局。

联系生态环境局琼山分局供水、农垦、供销、粮食、邮政工作。

万再斌四级调研员:协助赵鹏副区长工作。

黄文业四级调研员:协助林艳副区长工作。

四级调研员助严凡骅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工作

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和调研员除上述分工外,均应负责区长交办的其他事项。区长、副区长和党组成员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区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区政府领导分工实行缺位代理制度。前位区政府领导离市执行公务、省市会议冲突或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后一位区政府领导代理,如后一位区政府领导也缺位,则再顺延后一位区政府领导代理,以此类推形成工作循环。缺位代理双方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办期间工作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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